法律分析:法律规定,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,在一定的条件下,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也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。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。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 承租人使用不当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,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,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。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,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;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,可以向承租人追偿。
Copyright © 2019- itpifa.com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