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除非法物证、书证的三个条件:(1)收集证据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;(2)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;(3)对上述两方面不能作出补正或者合理解释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人民刑事诉讼规则》第七十条: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人民应当及时要求机关补正或者作出书面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,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。对机关的补正或者解释,人民应当予以审查。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可以作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、提起公诉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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